关于转发省科技厅 《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科管部门及2018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省科技厅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请各县(市)区(局)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企业自查,抓紧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工作在评价系统上在线进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二、企业依据上年度研发辅助账和财务数据进行自评,如相关数据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企业可更新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具体方式:登陆评价工作系统点击评价信息模块,点击《评价信息表》对应操作栏中的“附表”按钮,按提示完成所有信息补录,点击保存并提交。
三、企业经自查,不存在问题的,企业无需进行反馈,重新自评不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提出撤销登记编号申请。
四、企业自查工作结束后,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5%比例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范围为2018年6月30日前获得2018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组织辖区内被抽查企业对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进行核查。信息抽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联 系 人:高新科 刘莹
联系电话:0458-3901134
附件: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hljkjt.gov.cn/html/zwgk/TZTG/kjjhtz/show-27188.html
伊春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日